「Uber條款」10月確認上路! 司機「違法載客」將遭罰最高9萬

Uber司機未來剩兩條路可選擇,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或是轉行改開計程車。交通部日期拍板「Uber條款」,表示Uber司機載客計費需一小時起跳,只能以時租或日租計費,違者可處租賃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罰鍰。對此Uber駕駛非常詫異,直呼政府沒有納入租賃車業意見,之前的修法諮詢全是在騙人!

 

 

 

▼然而交通部政次王國材立場堅定,「Uber別再遲疑,交通部不會改變立場」,強力呼籲Uber加入計程車服務業。

 

 

 

▼自從Uber前年改與租賃車合作後,租賃業與計程車業就展開了惡鬥,為了避免惡化,交通部在2月提出被大家稱之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交通部積極與計程車和Uber等相關團體開過多場會議,租賃車業也盼政府能夠增訂網約多元小客車、鬆綁多元計程車費率、多派遣鬆綁配套等。

 

 

 

▼但是根據交通部最新的說法來看,公告版本將會與原預告版本相同,等同於無視了Uber駕駛意見。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指出,「Uber未來仍可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但須符合運管規則,提供營運計畫書詳細說明合作平台、車輛造冊等,並開放權限讓主管機關勾稽,確保符合時租規範。」他還表示Uber其實也可轉型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成為「Uber大車隊」。

 

 

 

▼「Uber條款」的執法緩衝期會從三個月延長至四個月,讓Uber駕駛有足夠的時間轉考計程車執照。公路總局也已協調直轄市警察機關,6月開始都10月會開辦37場考試,預計有超過一萬個名額,許多Uber駕駛也已經在做準備。

 

王國材也強調說Uber在各國都是強行闖入,是「違法切入、尋求合法」,要交通部為Uber修改規則是不公平也無法辦到的事。目前Uber在丹麥、挪威等國家都被禁止,在德國、南韓等國則妥協與計程車合作。Uber也發出最新回應,「對交通部感到無比失望」,緩衝期間一切仍將正常營運。

來源:交通部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