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丹娜斯風災導致部分地區行動通信訊號仍未完全恢復災前服務水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5日邀集內政部、內政部消防署、數位發展部、公平交易委員會、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及三家行動通信事業,共同研商於災區啟動漫遊機制之可行性,以強化災時通信韌性。該次會議取得共識自114年8月7日下午3時起,於臺南七股區、嘉義布袋鎮及此二區域部分周邊地區,啟動「災害漫遊」先導機制,並至遲於同年10月31日終止。
「災害漫遊」是當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論你本來是國內哪家電信公司的用戶,不用另外申請、設定,就可以直接使用其他電信公司的服務。
假設某區域有 a、b、c三家電信公司,當「災難漫遊」啟動時,就算b、c兩家電信公司的基地台遭到破壞,他們的用戶仍然可以使用a電信公司的服務,不至於通訊中斷。雖然網路不會像平時一樣快,但仍可以做語音通訊、接收政府重要資訊之用。
NCC表示,本次颱風造成嘉義及臺南地區共1293座行動基地臺因電力中斷或遭強風毀損。災後,電信業者即優先調派人力與資源盡全力搶修。目前業者已藉臨時基地台、行動基地台馳援及周邊基地台天線方向調整等方式,已相當接近災前水準。惟本次風災民眾得否透過國內漫遊方式儘速使用行動通訊之可能,NCC與業者討論後認仍有必要做先導性實施,故選定臺南七股區、嘉義布袋鎮及此二區域部分周邊地區,期藉先導性實作經驗,以完備未來通案實施機制。
NCC特別說明,災區漫遊就緊急電話應接處理、電信堵詐機制等議題,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技術尚待精進,故先針對嘉南部分地區實施漫遊;另就高雄市、臺東縣部分偏鄉地區,將於上述議題完成技術測試後,視需要再為推行。
NCC最後表示,為因應極端氣候變化可能再次重創基礎設施,該會將藉由本次啟動經驗,後續將再邀集有關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制定通案性標準作業程序,並納入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範疇,以建立災時應變措施制度化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