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公告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申請辦法 即日起開放民眾申請

嘉義市政府已公告「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本所受理說明如下:

✅ 申請對象
屋頂或外牆(含門窗)因丹娜絲颱風毀損之住屋。

  • 有實際居住者,由住宅所有權人或現住人申請
  • 無居住事實者,由住宅所有權人申請

✅ 申請時間

  • 第一階段:114年7月25日至8月24日
  • 第二階段:114年8月25日起兩個月內提出,最長申請期限為半年(至115年1月24日止)

✅ 慰助金額

  • 毀損面積達20㎡以上,未滿100㎡ → 補助5萬元
  • 毀損面積達100㎡以上 → 補助10萬元
  • 無居住事實者 → 上述金額減半發給

✅ 其他規定

  • 一戶一案(透天以戶為單位,公寓以棟為單位)
  • 如有爭議,應由住宅所有權人、戶長或現住人協調推派代表人申請
  • 不符合規定、重複領取、詐騙者,將撤銷並追繳慰助金

📌 提醒民眾先電話洽詢並備妥毀損照片、戶籍與建物權屬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公告時間至下列地點辦理。

東區區公所社建課  ☎2289019轉236 林小姐

公園聯合里辦公處  ☎2777225:2777027

北門聯合里辦公處  ☎2780855:2781170

新南聯合里辦公處  ☎2283934:2222753

東南門聯合里辦公處☎2740685:2740686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