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公佈丹娜絲颱風屋損及各項補助相關辦法!民眾可向在地公所洽詢申請

嘉義縣府公告補助最新版本:

18晚間嘉義縣長翁章梁在臉書上發布丹娜絲風災損害補助最新版本,最受矚目的是屋損未達20平方公尺者原本未補助,新版本則提供每戶5000元慰助金。同時也增加了車損補助,車輛有因此次風災泡水或外力受損者,汽車(含重機)最高補助5000元,機車(含微型電動機車)最高補助2000元。

其他補助項目包括:

死亡失蹤救助每人發給80萬元。

重傷救助每人發給25萬元。

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

安遷救助慰問金設籍嘉縣者每人發給3萬元,未設籍嘉縣者每人發給2萬元。

中低收入戶屋損慰問金:中低收入戶每戶1萬元,低收入戶每戶1.5萬元。

賑災基金會針對因風災失依之兒童、青少年、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每人補助2萬元。

由於丹娜絲颱風的強勁風勢,嚴重毀損嘉義縣多處住宅屋頂、牆面、門窗,嘉義縣政府114年7月18日公告「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針對屋頂(含採光罩)及外牆(含門窗)受損面積達20平方公尺至100平方公尺、或超過100平方公尺,且有居住事實者,每戶慰助最高5萬元到10萬元,若無居住事實則減半。針對房屋受損面積未達20平方公尺者則每戶慰助5000元,申請將放寬認定並簡便化申請程序,加速受災戶復原家園。

屋頂及外牆損壞面積合計達二十平方公尺以上且未達一百平方公尺者,發給慰助新臺幣五萬元。

屋頂及外牆損壞面積合計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發給慰助新臺幣十萬元。

每一門牌補助一戶為限,且須具有居住事實,未有居住事實者,補助金額滅半。

屋頂及外牆損壞面積合計未達二十平方公尺者,發給慰助新臺幣五千元。

縣府指出,相關慰助金申請期限分階段,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不予受理,亦請受災戶務必先拍照紀錄受損部分,儘速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由各公所彙整後,縣府再行後續核撥,幫助大家儘速重建家園。

如對於申請手續有相關疑義,可洽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撥打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05-3620123轉8993)洽詢。

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聯絡資訊: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