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發生鋰電池丟入垃圾車導致車內垃圾悶燒事件 環保局呼籲落實垃圾分類

宜蘭本週發生一起垃圾車於沿線收運過程中,因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將具危險性的鋰電池丟入垃圾車,導致車內垃圾悶燒、冒煙之虛驚事件。雖經清潔隊緊急處置得宜未釀災,惟已讓隊員及民眾置於險境。環保局重申,本縣自107年9月起已公告應使用透明垃圾袋盛裝垃圾,方便清潔隊員目視檢查,環保局將持續與各公所清潔隊加強沿線破袋檢查,針對屢勸不聽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以確保垃圾收運的安全,請民眾務必配合。

環保局指出,民眾圖一時方便,將危險物品(如瓦斯罐、髮膠噴霧罐、殺蟲劑及噴漆罐等高壓容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等乾電池)混入一般垃圾中,這些物品在垃圾壓縮、摩擦過程中極易引發火災。以電池為例:鋰電池須與乾電池需分開回收,鋰電池回收時應於電極(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單獨存放並避免高溫。高壓容器回收前務必確認內容物已用完,若還有殘留請先至戶外空曠處排空殘氣,獨立打包且註明「內有高壓瓶」,再交給清潔人員回收。此外,金紙燃燒後之餘燼,也應充分澆水冷卻後再丟棄,以免引發火警,危及清潔人員及民眾安全。

為保障清潔人員作業安全及加強民眾落實垃圾分類,環保局已規劃與安排人力,自即日起會同各公所清潔隊進行沿線破袋檢查,請民眾落實使用透明塑膠袋盛裝垃圾,並將垃圾依「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廚餘」分三類及分日分類回收項目妥善分類後,交由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收運。此外,亦同步於焚化廠垃圾傾卸平台加強進廠車輛檢查,對於車斗式之清潔車輛,將透過焚化廠建置之AI自動辨識系統,揪出違規車輛與物品。至於密閉式之清潔車輛,將採落地檢查方式進行抽查,以防止不可燃、不適燃及高壓空瓶、鋰電池、行動電源、未燃盡之灰燼等「危險物品」夾雜於垃圾中,進到焚化爐。

環保局長許嘉琦呼籲鄉親與民眾,日常生活中應落實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不僅可降低環境風險,更可確保清潔隊員與民眾倒垃圾時的人身安全。全民一起從源頭做起,養成良好分類習慣,攜手守護宜蘭的美好環境。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