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打燈需要特別注意,如果在沒霧時打開霧燈,可是要受罰的!高雄監理所近日就經常接到民眾檢舉,控訴對向來車同時開啟頭燈和霧燈,每張最高可罰3600元!
▼高雄監理所發現從今年初到4月底為止,高雄警方已開出305張「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罰單,平均一天就高達2.5件。這些罰單大多是駕駛同時開啟大燈和霧燈,影響對向駕駛視線,因此受到檢舉。
▼由於這些檢舉大多在白天時,許多駕駛開了霧燈也沒發現,往往是收到罰單才得知詳情。由於大燈和霧燈位置接近,很多人會不小心同時打開,但霧燈因照射距離近、亮度強,若在白天視線良好時開啟,就會有眩暈危險。
▼以不同儀表板為例,上方的黃色符號就是後霧燈的標誌,綠色則是前霧燈。現行的霧燈有不少與大燈整合,採用兩段式旋鈕的方式。若不確定是否開了霧燈,可以即時確定儀表板標誌,避免受罰。
若在未下雨、起霧的時候開啟霧燈,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車時必須多多注意,避免賠上一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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