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慘遭車輛拖行致重傷!新北飼主疏忽重罰7萬5千元

7月27日下午4時10分左右,於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行駛中的車輛,竟然在後頭「綁著一隻狗」在路上拖行。熱心民眾見狀立刻加速攔車,車主才驚覺犬隻被拖行,隨即下車查看。影片曝光後引發社群熱議,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在接獲通報後火速介入調查,立即聯繫蘆洲分局五股分駐所迅速調閱車籍,經與飼主確認約談後,得知犬隻當天已送醫治療。飼主表示,家人疏忽將犬隻綁在車後未察覺,由於犬隻四肢及腹部摩擦受傷嚴重, 飼主雖自行送醫清創治療,其過失造成動物傷害,將依動物保護法裁罰最高7萬5000元罰鍰,並沒入該犬,以維護動物權益。

事件影片經民眾上傳社群媒體後,引起廣泛關注。動保處獲悉後,立即調閱相關車籍資料,並與警方合作調查。經聯繫飼主確認該犬隻當日已上藥治療並轉送至24小時動物急診醫院住院治療。經獸醫師診斷,犬隻四肢及腹部因摩擦受傷嚴重,部分傷口深及肌肉,甚至暴露骨骼,目前仍需持續住院換藥及觀察,若傷口照顧不良可能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導致須截肢。

飼主表示,當時出門沒發現家人將狗綁在車子後方,完全是疏忽導致,並強調「平常對牠很好,真的不是故意的!」不過傷害已造成,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各款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乾淨、無害且安全的食物與環境,另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若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本案違規情事重大,依據動物保護法裁罰最高7萬5000元罰鍰,沒入犬隻,並列為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犬貓,及需參加動保講習。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隨著車輛數量增加與假日出遊頻繁,飼主應謹慎注意寵物安全運輸,避免因疏忽導致動物受傷或違法,出門前多看一眼、確認毛寶貝安全沒問題,是每位飼主最基本的責任!別讓悲劇發生,因為一時大意就失去心愛毛寶貝,也傷了自己和牠的心。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