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於110年1月30日接獲民眾通報,位於中和區莊敬路上出租公寓2樓,有男子虐狗並連續踢踹,動保處隨即會同警察局中和分局中和派出所至現場稽查,卻未聞犬吠也無人應門,經聯繫房東後再度稽查,租屋客鄭姓男子才願意開門,經調閱監視畫面查見,鄭姓男子將所飼養瑪爾濟斯犬往門外丟,並連續踢踹,依照動物保護法第30條,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110年1月30日接獲民眾通報,位於新北市中和區莊敬路上出租公寓3樓,疑似發生虐狗案件,一名男子將一隻白狗丟出門外,不斷怒罵牠,還用腳猛踹白狗,淒厲的慘叫直到鄰近住戶看不下出言制止後,男子才將白色犬隻帶回租屋處。林姓陳情人表示,事發當天因聽聞犬隻淒厲的慘叫,疑似發生虐待犬隻案件,往門外看赫然發現有人在踹狗,擔心犬隻安危並經房東允許取得監視器畫面後,立即通報動保處。
動報處獲報後隨即會同中和分局中和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稽查,經四處詢問鄰居及比對後,才鎖定位於3樓的住戶,但現場敲門無人應門也未聽見犬隻吠叫。經聯繫房東後再度稽查,鄭姓租屋客才願意開門,據鄭男表示,蛋蛋(犬隻喚名)是鄭男飼養9年多的瑪爾濟斯犬,生性調皮常愛翻咬垃圾桶、又時常愛隨地大小便,因最近失業心情不佳,事發當日有喝酒,又看到蛋蛋隨地大小便,一氣之下便出手教訓牠,鄭男辯稱,牠受到驚嚇便會慘烈哀號,決無虐待事實;動保處已將「蛋蛋」帶回安置,將對牠進行完整的檢查及治療。
經獸醫師診斷「蛋蛋腹部有瘀血(黑青)、表情驚恐及輕微跛腳」明顯有受虐待情形,該鄭男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同法)第30條,最高可處以7萬5,000元罰鍰、另依同法第33-1條第1項第3款及第33-1條第3項規定,逕行沒入該犬隻及令鄭男至本市板橋動物之家參與動物保護講習。虐待動物是家庭暴力的前身,長期以大欺小、騷擾動物、甚至惡意的虐待動物往往是偏差行為的起點,受虐案件往往伴隨許多家暴或酗酒等不正當的偏差行為。動保處與警察局合作偵辦動物保護業務外,動保員於案件查核時,如有發現家庭暴力的類似案件,也會立即向社會局橫向勾稽,避免再造憾事。
動保處表示「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任何人不得虐待傷害動物,是動物保護法的立法根基,此次毆打蛋蛋的案件伴隨失業、酗酒等社會事件,顯示虐待動物及可能源自飼主個人的偏差行為。虐待動物致死,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有發現寵物受虐情形,應立即送往動物醫院診治,並撥打02-29596353向動保處進行通報,動保處將派員進行查處,維護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