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共同解決民眾生活上之威脅及不便,鼓勵民眾協助捕捉流浪犬,縣府特別針對7個月齡以上成犬編列捕捉補助預算,每頭新台幣1,000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規定,捕捉流浪犬需接受捕犬訓練合格後,取得結業證書,由縣(市)政府核發識別證,執行犬隻捕捉作業時,應佩帶識別證,供民眾辨識。近期本府將聘請專業講師,辦理2場「人道捕犬訓練班」,鼓勵民眾踴躍報名參加訓練,取得結業證書,協力捕捉7個月齡以上流浪犬。
第1場次訂於本(110)年4月8日下午15:00授課,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報名專線:06-9212839,聯絡人:趙采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