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察分局員警主動打擊不法,於110年10月12日查獲使用過期三倍券消費的民眾,全案依詐欺罪函送臺灣地方檢察署偵辦。
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剛於110年10月8日啟用,苗栗縣竹南鎮就有店家收到「過期紙本三倍券」,原來是有客人結帳時,竟拿出去年過期的振興三倍券付款,該店家當日晚上清點帳務時發現,並將事情公布在臉書地方社團,呼籲其他店家勿受害,引起廣大迴響,本分局員警於110年10月11日早上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該篇貼文,雖店家未向警方報案,因本案可能涉及詐欺罪,也為防止其他人受害,遂立即派員積極處理,主動聯繫店家,了解案情經過,並循線於110年10月11日15時許查獲涉案人,將涉案人函送法辦。
竹南警察分局表示,員警發現疑有犯罪情事,主動追緝涉案人,保障民眾財產,殊值肯定,另藉以提醒店家在忙碌之餘,請小心確認收到的是現行振興五倍券,而警方對於魚目混珠,拿三倍券佯裝五倍券的人,定將積極依法究辦,守護鄉親們辛苦血汗錢,呼籲切勿因小失大,讓自己陷入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