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長者生活品質,維持口腔功能及健康,屏東縣111年老人假牙補助除原有原住民族長者及低收、中低收入戶長者外,另增加一般戶65歲以上長者,全口活動假牙每人最高補助3萬元,半口活動假牙每人最高補助1.5萬元,從明(111)年元旦起開始受理申請,因缺牙影響咀嚼功能,經醫師評估需裝置活動假牙者,可持身分證明文件,前往與衛生局合作的45家醫療院所進行篩檢。
縣長潘孟安表示,隨著台灣逐漸進入高齡化社會,越來越多的老年問題逐漸出現,在身體老化的過程中,人體許多器官都會逐漸磨損,甚至損壞,其中每天都會使用到的,就是牙齒。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只要符合資格的長輩,並經過專業醫師評估後認為需裝置假牙,就能獲得裝置假牙的相關補助。
潘縣長指出,近年縣府財政負擔能量相對往年充裕,增列設籍本縣滿3年之65歲以上長者,符合屏東縣長者補助假牙裝置實施計畫,即可提出申請,額滿為止。潘縣長強調過去符合第1類:設籍本縣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或65歲以上低收、中低收入戶老人;第2類: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一般戶長者,福利照舊,竭力照顧縣內長者所需各項福利。
屏東縣牙醫師公會理事長莊世豪表示,老人的口腔問題包含口腔組織的老化、牙周病的惡化、牙根齲齒的增加、牙齒的喪失等,在實證資料顯示上,口腔健康較佳的長者,會有較好的生活品質,也會因外貌的改變而影響社交生活,而缺牙數較少,可充分咀嚼食物的長者,其生活品質及活動能力高,運動、視覺及聽覺機能也較佳,符合補助條件民眾可至本縣合作牙醫機構及衛生局洽詢。
衛生局提醒,有需要裝置假牙的長者需帶身分證、印章至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開立證明書後,持健保卡前往合作健保牙科醫院或診所檢查,由牙醫機構提出診治計畫書,向衛生局提供補助申請,經審核通過後,長者即可至原篩檢醫療院所裝置假牙。屏東縣共有45間合作醫療院所替65歲以上長者裝置全口活動假牙,家數分散全縣各地,方便長者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