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爭議店家中市府張貼消費警訊

位於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149號之怡豫股份有限公司(店招:Elegant&Unique,下稱怡豫公司),因近來消費申訴案件數量顯著增加,且屢次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及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經衛生局裁罰後仍未改善。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台中市113年修正公布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首創政府機關可前往業者營業場址張貼消費警訊告示之機制。新法上路後,市府審酌怡豫公司違規情節及消費申訴案件顯著增加的狀況,由市府消保官及衛生局等單位於其營業場所張貼公告,業者自114年11月28日至同年12月27日,不得撕毀、移置、遮蔽或有其他致一般人無法辨識該公告之行為;期能提醒消費者慎選店家、謹慎消費。

消保官吳冠民表示,怡豫公司常以貼貼紙、填問卷等名義,引導消費者進入店內推銷商品,卻未依消保法規定以書面明確告知此類行銷方式屬訪問交易,且消費者得於7日內行使無條件解除權。經衛生局命其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並於113年11月及114年6月裁罰在案;且查法院判決,怡豫公司前述行銷方式確屬訪問交易,業者應依法退還價金。惟怡豫公司經市府裁罰後仍未改善其行銷手段。

據市府統計,新法上路後受理怡豫公司之申訴案件計38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消費者計5件,其中更包含一名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腦部受損及行動不便)者。20歲以下(含20歲)之消費者計10件(其中1件為17歲高中生、3件為19歲以下),占整體申訴數之26%;且20歲以下申訴人消費金額更高達20萬4,000元。另細查案件情節,怡豫公司甚至有指導學生謊稱家長同意,以向資融公司申請無卡分期之情事。市府審酌其消費金額與受害消費者狀況,認為怡豫公司違規情節重大。

怡豫公司之所以有高金額且高爭議之申訴案件,主要係其與「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取得金流,使業者得以透過無卡分期取得高額消費金額,進而向消費者推銷遠超過其財力者之商品。市府在此呼籲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應善盡企業責任,慎選合作廠商,並落實消費者無卡分期申請之財力審核,勿因追求營利績效而輕忽消費者權益。

中市府法制局提醒,消費者如遇訪問交易,請勇於拒絕;若已發生消費行為,務必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次日起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業者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對價。市府將持續關注台中市具爭議之業者,呼籲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消費者若遇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諮詢專線,或提出消費申訴尋求救濟。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