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轉彎、超車都要打! 漏打一個加重罰「最高3600元」

那些喜歡不打方向燈隨意切換車道的人有難了!交通部在近日預告,將會檢討不依照規定使用方向燈的罰則,將會從現行的 900 至 1200 元提高至 1200 至 3600元,此外也會檢討顯示方向燈的規定,平常沒有留意這些細節的駕駛們可要小心!

 

 

 

▼交通部表示,在轉換車道前或轉彎之前,就必須開始打方向燈,並持續顯示至完成變換車道或轉彎才可關閉。在想要超車時,也必須先打左方向燈,並與被超越車輛保持 50 公分以上的距離通過,在成功超車並拉開安全距離後,也須再打右方向燈切回原先的右側路線行駛。

 

 

 

▼早在2017年,立法院就已經針對方向燈不依規定的處罰,做出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8 條改採第 42 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開罰,使得罰鍰自 48 條的新台幣 600 至 1800 元提高至新台幣 1200 至 3600 元,未來也將更加確立舉發的法條,同時教育路人正確使用方向燈的方式,減少在執法時的疑慮。

 

 

 

隨著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加上用路人的安全觀念不斷提升,2019年上半年台北市檢舉未打方向燈的案件就有多達33531件,交通部也呼籲用路人應該確實使用方向燈,以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受罰!

來源:網路資料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