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警將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及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等違規

       109年12月11日上午06時許,在忠誠路2段25巷發生A1交通事故,係1自小客車沿忠誠路2段南往北行駛,前車頭與行人沿忠誠路2段25巷東往西穿越道路發生碰撞而肇事,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相關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

     士林分局呼籲駕駛朋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人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規定,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可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另開車、騎乘機車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設有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是保障彼此安全的首要任務。 

Author: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