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2月15日起至17日止臺南市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

鑑於台南各分局轄區路口事故占傷亡事故60%以上(109年1至11月),肇事因素以「未依規定讓車」占33%居首,顯示用路人常忽略路口前「停、讓」觀念。

109年12月15日至17日連續3日,全市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包括,(一)汽、機車行駛不停讓行人、(二)汽、機車轉彎不停讓行人、(三)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四)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

交通執法是期盼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取締績效不重要,行車安全才是最重要。

佳里警分局長甘炎民呼籲駕駛人及行人,行經路口牢記「慢、看、停」口訣,過馬路千萬不可當低頭族,光顧著滑手機,不看左右來車,不僅陷自己與他人於險境,恐怕又會讓自己的荷包大失血。

Author: 工友